衡水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完成,取得重要成果。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逐步推进,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实现跨越赶超、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衡水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作为,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为全市人民共享幸福美好生活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全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守法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为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分类施策,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类分业分众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坚持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法律十二进”(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网络、进寺庙、进军营),大力开展“法治九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好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拓展增加国家宪法宣传教育内容。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推动各级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法典讲师团作用,依托主题征文、动漫微视频征集、网上知识竞答等形式,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发展,推进我市京津冀科技创新支点城市建设。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促进京津冀绿色农产品基地城市定位发展,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农业农村农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深入宣传与满足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力度。围绕生态宜居美丽湖城定位,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水资源保护、衡水湖自然保护区保护、水源地环境保护、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资源节约与利用,大力宣传减污降碳、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医疗、民族宗教、扫黑除恶、禁毒、社区管理和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化解纠纷、防治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诚信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广泛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法治衡水、平安衡水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诉讼和非诉程序法,以及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社区矫正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围绕国防安全,宣传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人民防空、双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威胁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的新型经济犯罪,大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把握普法重点对象,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按照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的总体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类分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制度,切实做好党政“一把手”述法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做好公务员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础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好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宪法晨读” 、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活动。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协同教育机制,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全面加强农民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农村(社区)普法力度,针对农民群体法律需求,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基层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普法队伍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引导、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落实“谁用工谁负责”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依法诚信经营等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五)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推进普法工作实践,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宣传融入法治实践,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用道德涵养法律、用德治润泽法治。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国家机关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应当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公众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理解和认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通过受理、审理、调解、决定等各环节实施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利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社会管理和法律服务过程。在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惑释疑,把职能履行、文明管理、优质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影响力,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培育以案普法知名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高校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发动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鼓励各类促进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结合自身建设和会员单位的法治需求,对会员单位和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志愿服务嘉许制度。
(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群体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我市移动新闻客户端、各类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矩阵平台作用,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发挥“学习强国”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发挥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作用,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推动创建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文化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和普及,有力发挥法治文化的涵养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大运河等文化公园建设,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集群。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成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挖掘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精华,加强对历史法律文化、文物、代表性人物的宣传,注重发掘、保护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推动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宪法主题公园、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增强宣传教育功能。
(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夯实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坚实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提高师生法治教育水平。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开展“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从业人员法治培训教育,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七)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政府部门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律进市场、进景区”,深入开展“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宗教场所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法律进寺庙”,促进寺观教堂文明和谐建设,推进宗教教职人员提升法治意识,推动依法治理宗教事务,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深化军队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军营”,协助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官兵法治学习培训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面向军人军属开展普法和法律服务,增强部队官兵法律素养和知法用法能力,提高部队依法维权效能。深化依法治网。深入推进“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落实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八)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我市“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六个新衡水”奋斗目标和八个方面重点任务,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巩固拓展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成果,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帮助,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工作步骤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各县市区(含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组织规划的广泛宣传和实施启动。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把各地各部门规划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强化“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 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估做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单位普法职责。推行“ 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重点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通信运营商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办好法治类专题栏目,发布普法讯息,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础保障。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抓好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处室,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为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提供人才基础。加强能力建设,抓好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普法骨干至少轮训1次。加强基层指导,支持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理论研究,鼓励、支持对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普法工作任务,统筹部门预算资金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和督导,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