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积极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2023年01月31日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张家宾 王成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枣庄市积极推进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选拔程序,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发挥“五员三干”作用,努力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格培养标准,规范选拔程序。枣庄市出台《枣庄市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明确农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选拔条件、选拔程序、主要职责、培训培育、考核管理等,全市培养 2848 名“法治带头人”、7967 名“法律明白人”,初步形成了以“两委”干部为主力,以党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为先锋的法治人才队伍,实现了“ 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村全覆盖。

拓展培训途径,提高业务技能。全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培训。市司法局建设“枣庄市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网校”,印制《枣庄市“法治带头人”“ 法律明白人” 口袋书》,开展全市首期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集中学习培训。同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干部包村包组,让律师、政法干警、驻村干部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结对子,进行专业指导,成为培养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培训236期,将“法治带头人”队伍打造成了“依法治村的骨干、普法宣传的专干、 调处纠纷的主干”,将“法律明白人” 打造成了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 信息员” 、 法律服务的“ 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

创新培养试点,提升工作效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法律素养及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在滕州市试点“ 11带2”培养模式,通过镇(街)法律顾问团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带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和工作开展;在市中区试点“ 1+1+2”培养模式,采取“司法所+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工作模式,积极构建“三位一体”法治培养格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充分发挥一人带一片、多片带整体的引领作用,逐渐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用心用情用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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