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创新思维推动提档升级,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实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全市普法战线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举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推动全市普法战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各级各部门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使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针更加深入人心。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全方位反映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3、大力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结合“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二、提升普法工作服务全市“两地”“两高”建设的能力水平
4、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编写扶贫法律解答等宣传资料,推进“法治扶贫”。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风险的能力。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广泛开展“庭审进乡镇”“法治茶话会”等乡村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5、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开展普法宣传。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利用好《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公共安全、食药品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交通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6、围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大讲堂”等形式加强企业普法教育,编制民营企业管理者法治教育五年培训计划,编写《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全市企业家专题培训班授课内容,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重庆市税务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7、强化新立法规的宣传解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明确普法宣传责任,重点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新立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切实增强新法在第一时间节点宣传的社会效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三、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8、认真做好新时期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宪法宣讲专家团”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宪法报告会、宪法学习培训、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9、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持续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大力开展“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宾馆”“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10、办好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大型融媒体网络晚会及相关线上线下活动,在商圈、广场、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四、强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11、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干部法治素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年度法治理论考试等制度,探索差异化学法考试新方式,完成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年度任务,实现全市领导干部正职每3年、副职每5年旁听庭审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1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进高校”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化“莎姐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学宪法讲宪法”等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推进教育法治资源库二、三期建设,举办校长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法治教师培训班和高中阶段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
责任单位:市教委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五、以创新思维推动普法工作提档升级
13、建立市民法治素养提升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市民法治素养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效行动,深化“法润社区·司法同行”“千万市民学法律—法润乡村”等系列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14、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普法责任单位、梳理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申报实施制度,开展普法计划专家评审工作,探索建立普法责任单位年度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加强执法司法部门以案释法案例编辑,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15、扎实推进“智慧普法”建设。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研究》课题研究,加快建设“智慧普法”平台,打造各类“以案释法”案例库、法律法规查询库以及法治公益广告作品库,组织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动普法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以平面媒体为基础、广播电视媒体为依托、新媒体为生力军的全媒体公益普法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普法办、西南政法大学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6、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联合市内相关重点院校、律协等单位,探索建立市级法治文化研究中心,深入挖掘我市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创作推出具有重庆特色的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演展播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17、深化推进“五个一”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持续在市、区县、乡镇三个层面实施“五个一”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市级层面要建好一个“互联网+”智慧普法体系,编写一套市民普法教育通俗读本,开展一系列法治文化活动,建设一批市级法治教育基地,推出一批法治典型人物。区县层面要建设一个法治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普法公众号,建设一个法治图书阅览站,打造一个地方法治文化品牌,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乡镇层面要建设一个法治文化活动室,建设一批法治小区(大院),建设一批村(社区)法律图书室(角),办好一个“梦想法治课堂”,投放一批普法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18、弘扬先进典型的强大精神力量。结合司法部恢复40周年,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经验,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坚持办好“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最美法律志愿者”等评选活动,在全市开展法治先进典型人物的宣传,进一步让普法工作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七、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19、健全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和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市的村(社区)全面参与、分期达标,努力实现“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自治机制全面完善、法治能力全面提升、德润人心全面显现”的基层治理目标。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委
20、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窗口(单位)、企业、学校等依法治理建设活动,建立并完善法治创建评价体系,提升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21、实行创建工作动态管理。修订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开展已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复查,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八、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22、认真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23、加强考核评估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区县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市级部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坚持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推动纳入市社情民意调查内容,大力推广普法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各区县要将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24、开展大调研补短板活动。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各区县和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开展大调研补短板活动,全面理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短板和弱项,防范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形成科学可行的调研报告,建立调研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解决清单“三张清单”,为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25、加大保障力度。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区县年度普法专项经费应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进一步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健全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律师参与普法的渠道途径,探索建立全市高校在校学生法律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
参加单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附件: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1、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及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大型融媒体网络晚会
2、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3、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复查并实行动态管理
4、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演展播活动
5、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年度法治理论考试以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6、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
7、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举办“最美法律志愿者”等评选活动
9、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0、开展窗口(单位)、企业、学校等依法治理建设活动
11、加快建设“智慧普法”平台
12、修订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2019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说明:
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节点和项目,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