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近日,天津市司法局印发《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领域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开展重点领域规范化治理,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实施方案》细化设定了2025至2027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将2025年确定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启动年,2026年为推进年,2027年为深化年。聚焦影响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力争经过三年努力,有效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实施方案》从“织密筑牢监管网络,加强全方位动态监管”“开展重点领域整治,狠抓规范化问题治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夯实长效化监管根基”等3个方面,明确了13项重点工作任务,从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健全完善监管约谈机制、投诉处理机制、公开通报机制、协同配合机制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45条具体落实举措,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实施“蓝黄红”三级约谈提醒,推动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相互配合的大监管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共治共管的监管态势,确保天津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来源:天津掌上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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